第164章 故事结尾(1/ 2)
牧阳:“所以现在你的这具身体,是那个酒鬼的身体。”
“是的。”k 点了点头,没有否认的意思。
这么做,无异于剥夺了另一个无辜路人的生命。但是K先生毫无愧疚的意思,作为黑道这些年什么事情没有做过,这点小事又算得了什么。
“我得到了酒鬼的身体之后,适应了很久才接受自己这幅状况。我打开他的钱包,根据他的公民卡上的地址找到了他的家,向他的妻子也不知道妹妹,反正就是一个住在一起的女性家属,要了一大笔钱,说是有用处。那个女人犹豫了一下,有些怀疑,但最终还是回屋拿给了我,顺便在我耳边念叨了半天。”
“我决心走了,离开这颗星球。虽然现在的我换了一副身体,但是我不确定‘那群人’是否还会找到我。我对他们的憎恨和恐惧,是发自内心。”
“在离开之前,我回到了公寓,想最后看一眼我的父母。但是留给我的却是一地废墟,和附近围观的人群。有好心的路人告诉我,这座公寓因为不明爆炸燃烧了起来,当时是深夜,熟睡在梦中的一百多户居民全部死亡,没有一个例外。”
“现在想想,我的性情就是从那时候开始大变的。”
“如果说那时候骗走那个女人一大笔钱,我心中还有些微微的愧疚。在那之后,我的心肠变得如钢铁般坚硬。为什么,这个世界那么大,偏偏只有我遭遇到这种事情?老天对我不公,那到时候我对别人不公,就不要说什么了。”
再然后,K先生没有将这个故事补完。以牧阳的能力,用脚都能想出来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了。
孤身一人来到第三悬臂环太空城的K先生,因为心狠手辣,无所不用,再加上那么一点点运气,在三十年后的今天很快混成了黑道巨擘,掌控北社,收服了阿龙、大角在内一批忠心耿耿的打手。
可是,就算有再多钱,床上躺再多女人,这样的命运又算得了什么?在无数个深夜醒来,K先生是否也会想起故乡的百合开了,想起放学时学校走廊吵吵闹闹的同学们?
牧阳没有去问他为什么不去报仇这样的蠢话。
报仇这种念头,年少时候的K先生自然有的,但是随着自己地位越高、见识越多,K先生也越了解,当年“那群人”的能量之大已经到了无法无天的程度。自己不过是一个黑帮头子,又算得了什么?就算是黑金集团这样的庞然大物,都不一定是那群人的对手。
他选择假装遗忘。
关于这个故事,还有两个疑点。
一是出现在K先生梦境中的小女孩究竟是谁?是否就是小羊。
牧阳不知道,但是偏向于不是的。理由很简单,因为按照那个小羊那个笨蛋的性格,如果真想带上K先生去其他梦境,就算被拒绝了也会死缠烂打。
二,当年小女孩给予K先生的能力,是否和自己的夺舍之术一样?
答案是否定的。自己的夺舍之术只能控制睡梦之中的人或物,且一旦宿主醒来,自己就必须离开。
牧阳不可能随意占据一个路人,一用就是一辈子。
而相比之下,小女孩的能力,就显得更加霸道,甚至有几分阴冷残忍。
K先生因此重生了,但是谁考虑过那个路边的酒鬼?他也有自己的父母,自己的亲人和好友,可能那个在家中等候着他的女人,就这么等了他三十年,等一个永远不会回家的人。
牧阳是“借用”,那个小女孩直接是“抢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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