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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九章 谁人执子(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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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只猴子,天生被其他妖怪看不起,因为有六只耳朵,是个怪胎。

长得以后,他们就开始嫉妒我了,都羡慕我有六耳。

真奇怪,妖怪记性真不好,说忘就忘,从前他们可是很讨厌我的。

原先我被镇压在西牛贺洲与南瞻部洲之间,再后来住久了就习惯了和当地的人,妖,野兽打成了一片,关系很好,有吃有喝。

于是,我被迁徙回了东胜神洲,怎么又是这儿呀?

果不其然,我还被压在了花果山下,这是曾经齐天大圣崛起的地方,后来和他结拜的几位大圣都各自做了自己的事情,讲真的没几个过得日子好。

听说好几位妖王后来又联手要打上天庭,如今已是人头落地,前些年硕果仅存的牛魔王被封为镇山天王,结果他儿子红孩儿有些淘气,使得一方土地的人活不成。

齐天大圣借着这个名头骗去了牛魔王。

听说南天门外现在还有一颗念头告诫天下。

在南瞻部洲的九州大地有一句话“狡兔死,走狗烹,飞鸟尽,良弓藏。”

还有一句更难听的“卸磨杀驴”

奇怪,哪一位当年口口声声要为天下妖族争一口气的大妖王怎么变成了这个样子?

我睡了一觉,偶尔会醒来,经常有一条小鱼在瀑布上欢呼跳跃,我听他讲过许多故事,最有趣的是一个小和尚,这小和尚真可爱,如果哪天可以遇到他就好啦。

不知在山里住了多久,终于来了一个小和尚,我敢确信,他就是那个故事里的小和尚,他真傻,据小鱼说,这和尚都死了九次,还是被同一个人给杀得,庙里人都知道,就他还傻乎乎的不晓得。

我们俩离开了花果山,在东胜神洲闯荡,他因为心直口快经常得罪妖,我因为和他们有仇,经常大打出手。

说真的,我瞧不起这些妖怪,他们当年和齐天大圣一起打上天庭,没有分到果子吃,又和我一起打了上去,五百年,每一个人来看我。

真的,在花果山下五百年,从没有一个人给我送过桃子吃,呵呵。

我为了报私仇,小和尚为的却是讲理。

二人各有目的,还真是人心妖心皆隔肚皮。

后来回到南瞻部洲,我们又被人热情相待,还认识了一头猪国师,五百年前我打上天庭时见过他。

经过一番酒后的畅所欲言,我发现他的人生轨迹和书里有了变化,名正言顺,受人敬仰的国师可比书里写得上门女婿强不少。

当天夜里,就有一个术士前来当众证明了他是一个猪妖。

真是滑稽可笑,猪刚鬣就这么的失去了他的国师身份,新来的国师就是那个术士,据我所知,他倒是一个人,但所作所为算不上人。

一夜之间,猪刚鬣又成了书中那个猪刚鬣。

长安城万家灯火,没一盏为他所亮。

真是可笑,这便是人的追求么?

猪刚鬣失魂落魄的离开了他操持了五百年的长安城,他发现人不仅仅会卸磨杀驴,还会有雨杀猪。

我们三个就这么一路相随,往北俱芦洲去,这儿到处是巫族之人,他们很憨厚,对于妖族总想抓起来烤着吃,但并不认为妖族全坏。

在他们眼中妖族就是食物,食物嘛,好吃就行,哪有什么好坏呢?

在这还有一条被分而食之的龙,听说是五百年前惹了事,佛说要普度众生。

他觉得就要让他们填饱肚子,于是只身来到了北俱芦洲,这龙身上的肉割了又长,颇为神奇,他忍了五百年,发现还是没有感动老天。

小和尚说,这都是屁话,要么吃灵物修行,要么聚集香火成道,给别人吃了不会成神,只会成了屎。

小白龙觉得小和尚说得对,于是不让巫族再吃他啦,但没想到被巫族人按住打了一夜,打得鼻青脸肿,他这才明白,巫族人对吃喝颇为讲究,但并没有感激他。

于是他也加入了我们这个不伦不类的队伍,在北俱芦洲旅行。

之后的事情,我懒得写,毕竟很无聊,就交给猪刚鬣吧。

……

俺老猪在大唐做了五百年国师,从心从德,只要俺足够善良,为民做事,他们就一定会认可俺吧,遇到小和尚之前,俺一直这么认为。

这些年来,常有一条小鱼在俺每天喝茶的碗里游来游去。

为了改过自新,俺不吃荤,不喝酒,不见母猪,说真的,每天都是斋饭,喝茶,这日子还真不错。

直到今夜,一支支火把燃烧着,过去热爱俺的人们将俺围到了皇城外,天子下令,要天师除妖,什么天师呀?

这不就是前阵子来长安说小和尚在东胜神洲为民除害的那个神使么,凡人肉眼凡胎当然不记得,俺可是记忆犹新,他当年只是一只小牛妖。

俺听到了街巷里的磨刀声,他们要杀猪吃!

小和尚说要赶紧走,不然会被吃掉哒。

后来我就说我啦,猪妖也没什么不好的,不必再多加一个人字。

北俱芦洲挺有趣的,巫族想要吃了我们,当并没有认为我们就是坏得,他们只是单纯的肚子饿,想要找点东西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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