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会员书架
首页 > 都市言情 > 从武侠剧开始 > 第七十四章 权与钱,绝杀!

第七十四章 权与钱,绝杀!(1/ 2)

上一章 目录 加书签

“关于女子唱戏这件事,历朝历代都有记载,而且,清朝时期也有许多记载,怎么就不让登台呢?”

“确实,历朝历代都有记载,就算是元明,也都没什么大不了,而至于清朝嘛,是到了清后期,女子才可以唱京剧。”

“你为何如此强调后期跟京剧?”

“这就是所谓的大清律法,京剧就是不让女人来唱,至于我说后期,是因为清后期还讲什么法呀,卖官鬻爵都是常事,女子登台唱戏自然不算个事儿。”

“那既然不算大事,王大编剧为何纠结这个细节?”

“若是有观众揪住这细节不放呢?我相信这部戏要面对的是广大人民群众,我听过一句话叫做‘高手在民间’,若是有人对这个细节挑毛病,从而影响了整部戏的评价,这怎么办?”

“你这是故意夸大!”

随着王誉挑出在清朝时期女子不能唱戏这个毛病,《铁齿铜牙纪晓岚》这部戏的‘文斗’就正式拉开。

身为《戏曲研究》杂志编辑部主任,王振前边听边微笑。

文人打嘴仗,这根本就不算什么,自古以来,笔战文斗,就没停下来过,解放前那会儿比现在激烈的多了。

就说鲁迅先生那一篇篇的杂文都是怎么回事?

那其实就是笔战!

而且那个时候更加的凶险,一个闹不好就有性命之忧。

现在嘛,平和的多了,咱们这是人民内部矛盾,上升不到你死我活的地步。

但有些东西,也确实得讲上一讲,说上一说,不然就会出问题。

就说这部《铁齿铜牙纪晓岚》,这是一部反腐剧,摆明了是借古讽今,当然了,咱们讽刺的是那些贪污犯,对那些想伸手的家伙做个警示。

自然,叫老百姓一看,也高高兴兴,乐乐呵呵,这算是最好。

现在所争的杜小月,王振前也是知道。

因为那个‘乾隆’拖的有些久,所以,在之前大家也做了一些交流。

杜小月跟莫愁这两个角色,演员没定下来,但剧本里面已经定了。

这定的是人物性格,也就是角色的大概轮廓,但具体怎么写,就看他们三个编剧团队的了。如此做法有个好处,那就是可以按照这个人物性格去找演员。

现在的情况就是,三个剧本,就有三个杜小月跟三个莫愁,但性格大概一致。

有趣的是故事,这三个剧本竟然大同小异!

奇怪吗?莫非是互相抄袭?

还真不是。

王振前看的很清楚,也想的很明白。

乾隆下江南,以生母成迷这个民间传说做引子,这实际上是常见的手法。

而三个剧本里面又全都提到了贪污案的起源,是大水灾。

为什么写水灾?

去年发生的大洪水,咱们国人上下一心,扛住了,挺过来了!

所以,这是联系现实,而且,也是警示,谁敢在这次的灾后重建里面搞事情,看看咱们这部戏吧,你们还能有那和珅聪明?

然后,以生母来作为整个贪污案的关键一环,这其实也是剧本编写里的常见手法,这么写容易制造出戏剧冲突,也更能震撼人心。

当然了,到了这个地方,三个剧本都有所不同。

周静之的本子里面,乾隆生母是幕后最大的贪污犯,她的钱庄进行洗钱,给许多官员提供了融资渠道。

而最终,她与乾隆相认诉说的真相是,自己恨这大清!

她与亲儿子不能相见,这潜藏在内心深处的愤怒积压数十年,终于让她找到了这个机会。

到了史亢的剧本里,他这嬉笑怒骂的小段子挺多的,文字带着一种玩世不恭的感觉,讽刺意味很强。

乾隆生母的这个剧情,他最后给写成了一个大骗子!

就是说,整个的这生母成迷,本身就是假的,就是为了骗乾隆老儿。

但这个写法……感觉有些怪怪的。

最后,便是陈闻贵他们团队的这个剧本。

大法会?

反清复明?!

这读到后面,实在是让人吃了一惊。

当然,这个情节安排其实并不如何突兀,在前面是做过一些铺垫的,比如杜小月跟莫愁告状的途中,就遇到过大法会的阻挠。

显然,带着很浓烈的阴谋悬疑感觉。

而且……这也是联系实际呀!

大法会这个名字,跟那个不能提名字的,太像了。

说实话,王振前在看三个剧本的时候,陈闻贵的这个剧本他看着是最有意思,特别是对杜小月的设定。

杜小月在周静之那里是戏班子唱戏的,但在陈闻贵这里是个‘侠女’。

只是这个侠女比较单纯,以前行侠仗义,总是弄错,把好人给当成了坏人,而这次更是因为与莫愁产生了误会,后来知道真相,便拼了命也要帮她告状。

杜小月的人设就是一个天真单纯,性格直来直去的姑娘。

陈团队的杜小月,更有意思一些。

王振前他知道《武林歪传》,但还没看过,更不知道郭芙蓉,不然,他能立马明白王誉这小子打的什么算盘。

但是,跟郑老师也交流了一下,这三个剧本其实都不错。

那么就看谁能‘斗’败谁了吗?

提示:本小说不支持浏览器转码阅读,请退出阅读模式或转码阅读既可正常观看!

上一章 目录 加书签
新书推荐:港综,捉诡成仙从猛诡差馆开始斗罗:一卷山河社稷图影视:人生新体验我在诸天逐渐全知全能没野心的影帝异界太凶,我苟回现实显圣从迪迦开始的无限之旅说好的钓鱼,你怎么抽上水了?深海渔夫活着全网黑:死后你让我成为传奇
返回顶部